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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新农合将可二次报销医药费

发布时间:2014/11/25 16:15:57

2014年8月7日,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,相关负责人通报,今年10月1日起,河南将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。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又称大病二次报销,根据政策,除了正常新农合报销外,今年1月1日后生病的参合农民还可进行二次报销,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.5万元,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。


目前,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向各地印发《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督促实施。


二次报销补偿比例分三档,最低为50%


8月7日,71岁的黄女士出院了,因为炎性肠病而紧急住院的她,在医院内花了6.5万元,新农合报销后,她还自付了3.5万元。幸运的是,她赶上了我省即将实施的大病保险政策。


“全省的大病保险政策是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,不过,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也可以享受这一政策。”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处调研员戴能光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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